关于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的规定 来源:绥宁一中校园网 作者:伍贤斌 更新时间:2012-5-10 阅读:3121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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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在即,为确保高考门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订以下规定。 一、严格按规定时间上班。从早上七点到下午七点双岗值勤。吃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两人交替进行。除此不得以任何借口脱离岗位,超时不归岗,每次罚款10元。 二、严格按规定开闭链条大门。早晨六点开启(严禁过早开门),晚上十二点关闭。上班期间,凡发现值班人员缺岗的现象,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三、保安人员要注意个人形象,着装上岗,上班期间,不得坐在值班室睡觉、玩手机等,发现一次罚款10元。同时做好校门口周边卫生清洁工作。 四、严格执行早晚查证制度。作为门卫,对学生进出校门的验证工作必不可少且责无旁贷,务必尽职尽责。严禁违规私放学生出校的现象。违者,学校将通知保安公司,给予辞退,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应人员承担。 五、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车辆进出校园的规定。对外来车辆要查问,核实、登记方可入校。要严防外来车辆私自带学生、学校公物外出的现象。不能敞开大门,不闻不问。如发生此类现象,后果由当班人员完全负责。 六、学生上课后,关闭大门。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查问登记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及可疑社会青年入校。严禁生意人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七、加强对校内车辆的管理。车辆进出校门,要观察人、车是否对号,以可疑现象要坚决核实后方可放出,严防车辆被盗。 八、对不愿在一中工作的队员,可向公司写报告或辞职、或调离,不能容许工作不作为又不愿意离职的现象发生。 此规定从公示之日起执行。 政 教 处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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