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一中关于加强教工作风建设的实施 来源:绥宁一中校园网 作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3-4-11 阅读:29035次 |
||
为了建立具有良好思想和业务素养的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挖掘潜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政治思想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学校,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发展大局。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敬业、务本、爱生、奉献。 4、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和学历要求。 二、工作纪律及奖分扣分 1、根据各个部门、岗位的工作性质和需要,按学校要求准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至10分钟,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至45分钟,每次记旷课1节;迟到或早退45分钟以上,每次记旷工0.5天。 2、所有教职工必须佩带工作牌上岗,凡不按要求佩带的每次扣1分。 3、学校大型集会或上级规定的活动,全体教工都要参加(有紧急公事和轮休的除外),不按要求到岗的扣1分。 4、教工例会,无故缺席扣2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不遵守会场纪律的扣1分。 5、不按要求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如计划、总结、应上交材料、临时性工作等)每次扣1分。 6、学校各办公室(含行政人员办公室)摆放不整齐、地板不干净,每次扣在该办公室办公人员每人1分。 7、强行要学生补课、推销教辅资料,有家长反映、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学校调查属实者,每次每人扣1分;被县教育局等局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每人扣10分;被县级及其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每人扣20分。 8、上班时间打牌、搓麻将扣5分,每人次罚200元,在学校通报批评并上报教育局;上班时间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每人每次扣2分。 9、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或影响家长、老师、学生团结的,每人每次扣2分。 10、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人每次扣5分。 11、造谣、传谣,给学校、教师、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每次扣2分。 12、将学校公共财物占为已有的,每人每次扣2—10分。 13、上班、上课期间穿拖鞋、背心、短裤、吊带衣、超短裙、低胸衣的,坐着上课、背着包上课、体育老师不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的,每次扣1分。 14、恶意中伤家长、学生的,每次扣2分。 15、贪污学杂费、班费等以及私自向学生收费的,除将所有费用上缴学校或退还学生外,每次扣2分。 16、经学校调查属实违反师风师德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5—30分。 17、下班以后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罚,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每人每次扣10—30分。 18、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经学校行政集体研究,按受表彰级别:校级加5分、县级加10分、市级加15分、省级加20分、国家级加30分。 三、奖惩 1、奖分扣分作为每年教职工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全年有1学期被扣25分以上者,取消下一学年参与上岗竞聘资格,待岗学习1学年。 2、相关数据与岗位津贴挂钩。 3、全期被扣1—5分者,期末奖降为二等;全期被扣6—15分者,期末奖降为三等;全期被扣15分以上者,不得享受期末奖。 4、全年有一学期被扣5分以上者,当年不能晋级;全年有一学期被扣10分以上者,当年不能评优;全年有一学期被扣15分以上者,当年不能评先。 5、全期加5—9分者,奖500元;全期加10—14分者,奖1000元;全期加15—19分者,奖1500元;全期加20—29分者,奖3000元;全期加29分以上者,奖5000元。 注:本《方案》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析。 绥宁一中 2013年4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