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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启用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作者:黄荣华 时间:2016-11-1 已阅读:31052

10月8日,湖南省教育厅公布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文件显示,湖南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文理不分科,高考采取“两依据一参考”(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考考生总成绩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同时高校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录取招生的“湖南新高考”。

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考生可从等级性考试的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考试,这3个科目的成绩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即纳入高考计分范畴。和目前高考有显著不同的是,新高中学考的两项考试均不再使用分数制,而替代采取“合格制”和“等级制”。而且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学考”的每个科目均可报考2次,到2021年,该届学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语数外”三门科目中,外语科目将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则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方面的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办法》2017年在部分地方试点,2018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