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一中 安全警示教育“七不准” 来源:绥宁一中校园网 作者:伍贤斌 更新时间:2012-6-26 阅读:2914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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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夏季来临,学生溺水事故屡发现象,6月15日下午,湖南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题视频会议”,贯彻落实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的要求和精神。我县参加视频会议人员有:县属各中小学校长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幼儿园院长、各片区负责校长等。 综合事故特点,为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6月18日上午朝会时,我校全体师生在操场上进行了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在防止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中要求学生做到“七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私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沟、河、山塘、水库)水域洗手、玩耍、游泳,不准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而急忙下水施救溺水同伴,不准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每天在校园及周边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即将放暑假,为确保学生假期安全、愉快度过,学校将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与《通知书》一同寄给各位家长,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学校与家长联手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黄立志副校长在国旗下作“防溺水安全知识”报告 报告后,全体学生鼓掌 2012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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