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绥宁县教育局关于举办青少年科学影像制作骨干辅导教师及教育新闻骨干通讯员培训的通知
来源:绥宁一中校园网 作者:杨明蓬 更新时间:2014-2-22 阅读:30802次 

各学校:

随着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发展,以网络为载体的视频、动漫、游戏等多媒体信息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了深远影响,正确引导和扶持网络、动漫等新媒体产业是国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创新科普活动的方式和手段,大力促进科普与文化、艺术的深度融合,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推动多媒体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和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共同主办了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举办四年来,这项新媒体科技活动受到广大青少年和科技教师的欢迎和喜爱,已成为我国青少年科技活动序列中一个新的活动品牌。

为了推动我县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向前发展,决定从今年开始引进“科学影像节”这一活动,特举办第一期骨干辅导教师及教育新闻骨干通讯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3月2日至5日,3月2日下午报到,3月6日疏散。

二、报到、培训地点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青少年科学DV制作为主。采取参与式的培训模式,从科学、技术、人文三个方面,对青少年科学DV制作活动的选题方法、科学探究、拍摄剪辑,以及作品评价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培训。

课程设置:初级照相知识及相片基本处理,初级摄像知识及影像剪辑基础,音像处理基础知识,青少年科学DV制作基本要求及综合实习。

培训期间,学员要全程参与和体验科学DV的拍摄和制作过程,并按小组分别完成一部科学DV作品。

四、参加人员和相关要求

1、二中和县城中小学各选派1-2名科技辅导教师参加培训;乡镇少年宫学校、李熙中心小学、关峡中心小学、寨市学校各选派1名科技辅导教师参加培训。

2、其他各校推荐1名教师参加教育通讯员培训。

3、各校要认真选拔推荐辅导教师,积极推进本项科技教育工作,协助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创作和申报科学影像作品。

4、参加培训的学员需自带照相机、DV摄像机,有条件的可自带笔记本电脑,用于培训期间练习拍摄和创作科学DV作品。

五、报名办法

请各校按报名表格式,统一填写报名表,于2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snqsnhdzx@126.com)报名,也可直接到青少年活动中心邹艳老师处报名。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由局办公室、教育股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共同负责组织,青少年活动中心具体实施。学员由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餐宿,学员来往差旅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七、联系人

教育股肖庆明 联系电话:13574929291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邹艳 联系电话:18975928398

  

附:教师培训报名表

                                     绥宁县教育局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青少年科学影像制作骨干辅导教师及教育新闻骨干通讯员培训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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