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特困教师情况进行统计摸底的函 来源:绥宁一中校园网 作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5-4-8 阅读:3287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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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基金会: 一、统计摸底对象 1、因病致困教师:教师本人身患癌症、白血病、严重尿毒症、腹水型肝硬化等29种重大疾病(详见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附录:重大疾病参考范围)之一,医疗费花费巨大,负债较多(5万元以上)的本省各级各类学校的特困教师(含离退休教师); 2、因灾致困教师: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非人为原因的火灾等损失巨大(人员伤亡、房屋倒塌)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本省各级各类学校的特困教师。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州)教育基金会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和指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扎实开展统计摸底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和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2、精心组织。各级单位要按照特困教师的确认条件做好摸底工作,并建立特困教师档案; 联系人:邓葆华、文宇名 联系电话:82567855、84895696(兼传真) 电子邮箱:jjhmsc@163.com 附件:1、2015年湖南省特困教师统计摸底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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