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教通〔2015〕168号 关于印发《2015年邵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综合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 现将《2015年邵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考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邵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2015年邵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综合考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8〕79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8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考查遵循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致力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高中新课程方案。 二、组织机构 1.邵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玉叶 副组长:汤策程、肖克勤 成 员:刘 毅、刘运礼、廖明君、蒋一平、刘 芳 胡扬宏、杨进琼、黄 清、刘亚宇、王志军 雷跃农、肖红星、阮亚平、李日新、李丽珍 曾丽莉、王以平、刘德华、肖友元 办公室设基础教育科,肖红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查组科目组织实施工作。 2.各县市教育局成立相应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指导、检查所辖学校考查工作。 3.市区各高中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及相关学科的教研组长组成的考查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查组织实施方案。 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三、考查依据 湖南省教育厅制定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查指导纲要》(2013年版)。 四、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 五、考查报名和经费开支 凡我市在籍高三年级的学生均可报名,报名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高中学校报考。考查科目的考试不得向学生收取考试费。命题工作经费由市教育局负责,组考、评卷工作经费由各高中学校负责。 六、考查组织 1.统一命题。在市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命题制卷(包括实验操作考查的教师评分表),笔试科目每科命制1套试题;物理、化学、生物考查每科命制4套考查试题;信息技术为上机操作测试;体育测试项目参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查指导纲要·体育与健康》(2013年版)。各科试题于10月21日前交基础教育科。 2.考查形式 (1)开卷笔试:通用技术、音乐、美术 (2)上机操作:信息技术 (3)现场测试:体育与健康 (4)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 3.试卷印制 10月22—31日,基础教育科负责印制试卷。 4.试卷(题)的领取 各县市教育局、市区各高中学校派保密保卫人员于11月6日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领取试卷和评分细则。 5.考务联系 ①总考务办公室设我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王继平、蒋联明、王艳萍,联系电话:5603941、5603966。 ②各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6.考查时间:11月9—11日。
7.考查程序 ①笔试:由学校统一安排考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实施。 ②操作:学校根据4套试题的情况分别准备14套实验器材及相应的备用器具。学生以56人为一批,以14人为一小组,在4套试题中,分别用抽签的形式选取该小组各科考查操作试题,分配到相应的学科考室进行考查。理、化、生每科实验操作考查时间为20分钟,信息技术考查时间为30分钟,由监考老师计时并按评分标准现场评分。 ③现场测试:体育与健康的测试由各学校按照要求规划场地、准备相关器械、布置考场、完成测试。 = 4 \* GB3 ④综合实践活动由各高中学校在11月20日前组织评定。 8.监考要求 ①参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湘教发〔2009〕14号)第23条执行。 ②笔试考室由学校安排2名监考老师;操作考室每一位监考老师监考14名学生。 9.补考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查的,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补考;参加考查不合格的,学校可当场安排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参加下一届高三年级的考查,合格后方可颁发高中毕业证。 七、考查成绩的评定和上报 ①成绩评定:考查科目的总成绩由综合考查和单项考查两部分组成,权重均为0.5;综合考查科目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单项考查科目由各高中学校组织;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以各高中学校单项考查成绩为准;各科考查成绩采用原始分百分制计分,补考及格科目按60分计入考查科目的总成绩,补考不及格科目按实际得分计入考查科目的总成绩。 ②成绩上报方式:各高中学校根据综合考查成绩和单项考查成绩合并计分,并上报。考查成绩和考查情况严格按格式要求上报,分别以电子稿和打印稿两种形式上报教育局(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③成绩上报时间:各县市高中学校于11月26日前上报考查成绩到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各县市教育局和市直高中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考查成绩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八、考查结果的运用 ①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湘教发〔2008〕79号)执行。 ②考查成绩是毕业依据之一,全部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九、工作要求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查工作,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是检验各校教学质量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因此,各校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宣传和动员,本着对教育事业负责、对高中学业水平考查负责的态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规范操作,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2.考查科目监考人员以任课教师为主,每位监考老师每次监考的考生数可视学科要求和考点设备条件由学校领导小组按要求确定;考生须单人单桌操作。 3.为了加强对考查工作的管理,学校考查领导小组必须全程监控。 4.学校要保存好考查科目的工作方案和过程记录、成绩记录等材料。 5.要做好监考老师的培训工作。实验操作考查的监考老师要掌握实验考查的形式与评分标准,要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保证考查公正、公平。 6.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有关安全防范预案,防止考查测试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7.市教育局将安排人员到各县(市)、市直各高中学校进行巡视、抽查和指导。 附件1:2015年邵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成绩登记表 附件2:2015年邵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上报电子表式样 附件3: 2015年邵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情况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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