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芝君同学进行奖励的决定
来源:绥宁一中校园网 作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1-4-15 阅读:36115次 

关于对刘芝君同学进行奖励的
决     定


为了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我县快出人才,出高质量的人才,根据《绥宁一中奖励条例》,特奖给我校今年考入北京大学学生刘芝君伍万圆。希望刘芝君同学在大学里继续发奋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老师、回报母校、回报领导、回报全县人民!

 


绥宁一中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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