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一中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绥创先发【2010】1号)文件精神,经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现就落实公开承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承诺时间

今年公开承诺在6月底前完成,以后分年度在每年年初进行。

二、公开承诺对象与形式

公开承诺对象是本校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公开承诺形式是进行书面承诺。

三、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全校师生。严格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学校。

教职工党员以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带头学习、提升能力,认真履职、服务学生,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承诺。

四、方法步骤

今年公开承诺共分四个阶段完成:

1、调研走访阶段(6月20日前完成)。各党支部和党员结合自己的教学、工作实际,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深入学生、班级、家长、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学生、家长、社会所思所盼、所想所求,真正把学生、家长、社会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2、提出事项阶段(6月20日前完成)。各党支部和党员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承诺事项。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已向教工、学生、家长等承诺而又还未解决好的问题,要作为重点项目列进去。各党支部要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承诺事项要明确、具体、实在。

3、审核确定阶段(6月25日前完成)。各党支部的承诺事项要报校党总支审核把关,党员的承诺事项要报党支部审核。审核确定完毕后,党支部和党员分别填写、留存公开承诺书。

4、公开公示阶段(6月30日前完成)。各党支部根据实际,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校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公开承诺领导小组

     组  长:龙开多

     副组长:唐立新    肖华平    周本流

     成  员:向祖杰    周茂松    黄立志

     刘先茂    伍贤斌

具体督导文科支部由支部书记唐立新副校长负责,理科支部由支部书记肖华平副校长负责,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公开承诺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要限期整改,各支部要建好支部党员的个人台帐。

   2、做好宣传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性、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及时总结和上报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和好经验,发现和推广在争先创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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